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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公寓管理规定
为了加强公寓管理,调动广大同学参与公寓文明建设的积极性,增强同学们自我约束、自我监督、自我管理的意识,创建规范、整洁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,特制订本规定。
 
1、全体成员住宿期间需遵守校规校纪,遵守公寓作息时间。宿舍氛围健康向上,具有良好的卫生、生活习惯,讲究文明礼貌,衣着大方得体。
2、维护公共卫生,保持公寓楼内清洁,墙面、门窗、地面干净。保洁员坚持每天上午9:00、下午15:00前两次清扫楼道卫生,每周消毒1-2次。
3、宿舍内清扫的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桶,任何时间严禁将垃圾堆放在楼道走廊中;严禁往水池及便池内倾倒剩菜剩饭;严禁向窗外乱扔各种杂物。
4、严禁在公寓楼内大声喧哗、吸烟、赌博、酗酒;严禁随地吐痰及随地便溺。
5、爱护公物,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,严禁使用各类大功率违禁电器,如:电炉、电热杯、电锅、热得快、电热褥等电器;自觉节约用水、用电。
6、公寓楼内的照明灯具、室内家具及水暖、消防、监控、门禁等设备不得随意挪动、拆改和毁坏。如有损坏照价赔偿,对故意损坏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7、公寓楼内及门前严禁存放自行车,楼内严禁燃放鞭炮及燃烧杂物,严禁饲养各种宠物,严禁在公寓楼内进行任何带有经营性的活动。
8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,不得留宿来访的亲朋好友及非本校学生;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意外事故,养成出入关好门窗的习惯,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。
9、公寓管理人员与各系部每周自行组织进行卫生、安全检查1-2次,学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,每次检查结果张榜公布,同时与年终考核测评挂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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